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曾聯合發布了《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1〕213號,下稱《實施方案》)。 二、重點任務 1.聚焦重點行業,實施廢水循環利用提升行動。 聚焦石化化工、鋼鐵、有色、造紙、紡織、食品等行業,推進廢水循環利用技術改造升級。編制典型行業廢水循環利用路線圖,提升用水重復利用率。 2.是堅持創新驅動,攻關一批關鍵核心裝備技術工藝。 部署工業廢水循環利用關鍵技術研究。選擇有代表性的園區開展技術綜合集成與示范。 3.實施分類推廣,分業分區提升先進適用裝備技術工藝應用水平。 定期遴選、發布國家鼓勵的工業節水工藝、技術和裝備目錄以及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制定技術推廣方案和供需對接指南,聚焦重點用水行業,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裝備。 4.突出標準引領,推進重點行業水效對標達標。 加快制修訂工業廢水循環利用技術、管理、評價等標準。加強相關標準宣貫,發布領跑者名單和先進用水指標,編制典型案例,引導企業對標達標。 5.是強化示范帶動,打造廢水循環利用典型標桿。 遴選、發布一批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企業和園區,創建一批產城融合廢水高效循環利用創新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優秀典型經驗和案例。 6.加強服務支撐,培育壯大廢水循環利用專業力量。 遴選、發布一批廢水處理裝備、工程應用優質企業名單,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動相關單位組建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產業聯盟,為企業提供一體化綜合服務。 7.是推進綜合施策,提升廢水循環利用管理水平。 推動規模以上用水企業加快對已有數字化管控平臺進行升級改造。強化行業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嚴格控制達不到相關用水條件的項目新增取水。 三、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現已發布,必須建立完善的保障措施才能貫徹落實好。 1.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發揮節約用水工作等現有部際協調機制作用,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抓好重點任務落實。地方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力度鼓勵和促進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制定具體實施措施。 2.強化政策支撐,完善激勵機制。 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相關項目,鼓勵地方設計多元化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落實促進工業綠色發展的產融合作專項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優化完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 3.深化宣傳交流,推動國際合作。 開展技術培訓、知識競賽和現場推廣會等。統籌發揮輿論監督、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等作用。利用現有雙多邊機制,推進產業合作、標準對接和技術交流等。鼓勵優勢企業“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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