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的去除有化學除磷、生物除磷兩種工藝,生物除磷是一種相對經濟的除磷方法,但由于該除磷工藝目前還不能保證穩(wěn)定達到0.5mg/l出水標準的要求,所以要達到穩(wěn)定的出水標準,常需要采取化學除磷措施來滿足要求。化學除磷是利用無機金屬鹽作為沉淀劑,與污水中的磷酸鹽類物質反應形成難溶性含磷化合物與絮凝體,將污水中的溶解性磷酸鹽分離出來。 一、正常投加量對污水處理的影響 1、對污水處理廠出水金屬含量的影響 在污水處理廠出水中金屬和藥劑的含量主要取決于對懸浮物的分離,當然藥劑的投加、β值、pH值、污水堿度及投加技術也都對其有影響。 在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鐵和鋁一般是難溶解的磷酸鹽和氫氧化物,并以懸浮狀態(tài)存在。 在正常藥劑投加量(如β=1.5,同步沉析)、pH為中性及有足夠好的二次沉淀池或沉淀池的情況下,鋁和鐵的含量一般不會超過1.0mg/l,而且盡管污水處理廠進水中的鐵常常超過1.0mg/l;對于絮凝濾池出水中鐵或鋁的含量一般小于0.5mg/l。 2、對出水中鹽含量的影響 采用金屬藥劑進行磷沉析必然會導致污水處理廠出水中的鹽(Cl-或SO42-含量)增加。其增加量可通過計算確定: 如:例1:中投加AlCl3,由于1kgAl對應3.9(3×35.5/27=3.94)kg的Cl-,Cl-的增加量:130×3.94=513kgCl-/d折算濃度為:513kg/d×1000/10000m3/d=51.3mg/l 例2:中投加FeSO4,由于1kgFe對應1.7((32+4×16)/56=1.71)kg的SO42-,SO24-的增加量:270×1.7=461.7kgSO24-/d折算濃度為:461.7kg/d×1000/10000m3/d=46.2mg/l 含有少量工業(yè)廢水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正常出水中Cl-<100mg/l、SO24-<200mg/l ,也就是說采用金屬藥劑后出水中的鹽含量Cl-升高50%、SO42-升高25%。當受納水體有嚴格求時,應對鹽含量進行驗算。 因在磷酸鹽沉析的同時,重碳酸鹽也被去除,所以出水中的總含鹽量(電導率)幾乎保持不變。 3、對堿度的影響 水的堿度是指使一升水達到某一PH值的HCI用量,堿度也是指對酸的緩沖能力。污水處理廠進水的堿度對應的是其所在流域飲用水的堿度和由銨產生的堿度。在磷酸鹽沉析時,只要鐵或鋁離子進入水溶液中就形成六水復和體;一般形式為Me(H2O)3+6(Me:金屬),這種復合體象酸一樣可進一步水解:Me(H2O)63+→3H++Me(OH)3+3H2O 該反應與溶液的pH值有關,同時會降低水的堿度。由于氫氧化物以難溶的復合體形式沉析出來,不會提高污水的堿度,所以對于金屬氫氧化物的沉析必須估算酸當量,對于金屬磷酸鹽的沉析也是一樣。同步沉析中分離磷酸鹽只能略微提高污水的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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